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武侠修真>美利坚大法官> 第160章、悲剧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60章、悲剧(1 / 3)

4月25日,周三。 结果出来的远比所有人,包括布鲁克林,想象的要早。 昨天晚上A电视台有节目对陪审团评议时间进行过预测,那时布鲁克林给出的三天期限早已被泄露,其中最大胆的预测是27个小时。 对于一宗影响力扩散至全联邦的桉件而言,27个小时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数字。 节目中当时就有许多人反对,他们的反对意见很合理。 桉件中有许多争议点是需要解决的,大陪审团则需要对每一个争议点进行讨论,说服每一位陪审团成员。 在全部争议点达成一致后,还要给陪审员们思考的时间,再三确认没有问题后才会开启投票。 每次投票但凡有一个人与其他人意见不一致,就要重新开启讨论。 这是个大工程。27个小时只是理论能完成的时间,这需要陪审员们时刻保持精力。 但现实让所有人都有些猝不及防。 布鲁克林得到通知时也有些发懵。 他还在考虑等桉件结束后要不要接受A的采访呢,结果鲍勃就过来告诉他,评议结束了。 ……………… 中午十点半,9号法庭。 万众瞩目之下,布鲁克林向陪审团代表严肃发问“陪审团,对本桉的评议有结果了吗?” 1号陪审团代表回答‘有’,并呈递上一张薄薄的纸张。 安妮·奥尔丁顿、昆特·艾利奥特、杰森·布尔、旁听席、电视台……无数人翘首以盼。 布鲁克林在看过后还给陪审团代表。开始逐项询问,陪审团代表则代全体陪审团成员一一回答。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危害公共安全罪?”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成立。” 连续两项罪名成立,旁听席上掀起了一阵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昆特·艾利奥特有些不安地看向杰森·布尔,杰森·布尔冲他微微摇头,示意他继续往下听。 这两项罪名相对而言并非重罪,而且证据确凿,庭审时杰森·布尔甚至都懒得在上面花时间。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组织策划恐怖活动罪?” 一号陪审团代表停顿了一下,没有立即回答。 法庭上出现了片刻的寂静。 所有人都跟着屏住了呼吸,紧张地瞪大眼睛,望着一号陪审团代表那张胖胖的脸。 这一罪名将成为一个转折,一旦此项罪名成立,后续罪名基本不会做好,而彼得·约翰逊的犯罪性质也将从未女友报仇或病人犯病等随便什么个体性犯罪转变为有组织的KB主义活动。 换句话说,此项罪名一旦成立,彼得·约翰逊将被砍成KB分子,与某登成为同行。 一号陪审团代表舔了舔嘴角,抚平即将塌陷的纸张。 这个动作只有不到五秒钟,在众人看来,却仿佛过了许久。 终于,他的声音重新响起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组织策划恐怖活动罪——不成立。” 呼! ! 所有人情不自禁地呼出一口气来。 许多对彼得·约翰逊报以同情的人甚至相互拥抱,小声欢呼起来。 这项罪名不成立,意味着彼得·约翰逊很可能被轻轻放过!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绑架罪?” 布鲁克林抬头看了眼旁听席,继续问道。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绑架罪——成立。” 小声的庆祝戛然而止。 所有人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抬头朝一号陪审团代表望去。 就连布鲁克林也抬头看了过去——尽管刚刚他就知道这个结果了。 但还是让人倍感震惊。 组织策划恐怖活动罪罪名不成立,理所当然的,绑架罪也不应该成立才对。 可偏偏绑架罪成立! 人们伸长脖子往一号陪审团代表脸上张望着,怀疑他是不是因为紧张念错了,也或许是在评议时太紧张,一时疏忽漏写了个‘not’。 但一号陪审团代表丝毫没有更正的意思。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一级谋杀罪?”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一级谋杀罪——成立。” 继绑架罪之后,一级谋杀罪也被宣布成立。 形势急转直下。 昆特·艾利奥特再次看向杰森·布尔。 杰森·布尔也皱起了眉头,凝望着一号陪审团代表胖胖的脸蛋。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一级纵火罪?”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一级纵火罪——不成立。” 一级纵火罪本身就是个搭头,是因食堂被引爆后造成小范围起火而起诉的罪名,事实上那远构不成一级纵火的罪名。它只是为构成组织策划恐怖活动罪而添加进去的。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擅入罪?”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擅入罪——成立。” 彼得·约翰逊私自闯入三名受害者公寓内安装炸弹,擅入罪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并不值得讨论。 还有最后一个罪名。 “陪审团是否同意检方所诉彼得·约翰逊危害他人安全罪?” “经过陪审团评议一致认为被告方彼得·约翰逊被诉罪名危害他人安全罪——不成立。” 哗~~ 再次激起一片哗然! 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危害他人安全罪不成立? 就连安妮·奥尔丁顿听到这个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