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女生耽美>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第二十七章 被害妄想症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七章 被害妄想症(1 / 2)

“你好,我是市刑警一队的队长汪兆平,请问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汪兆平的声音很客气。 “哦,我叫孟浪,孟子的孟,三点水加一个良民的良,这是我的身份证。” 孟浪像是早有准备一样从口袋里拿出了身份证。 嘴角微微抽了一下,被叫出来洗地的感觉更加强烈了…… 他接过身份证,看了两眼,然后抬头重新看向孟浪。 “请问孟先生的职业?” “哦,我是名保险销售。” “呃……那这位?” “我叫闫薇薇,是这里的房东,全职收租的。” “……” 汪兆平的神色更加诡异了。 一个保险销售员,加一个包租婆,两个普通人就把袁厉这么厉害的角色给放翻了? 而且这还是在对方拿着枪的情况下? 这个时候,被叫做小茹的漂亮女警走了过来,有些疑惑的说道。 “汪队,现场除了一个弹壳,并没有找到子弹或者弹孔,我想询问一下当事人当时的情况。” “嗯!可以,孟先生,方便说一下嫌疑人当时开枪的具体位置和方向,还有子弹可能的落点吗?” “哦,你们找子弹啊,应该还在我身上呢!” 纳尼? 所有人愕然。 孟浪转过身,众人果然看到他的后腰位置有一处指头大小的弹孔。 这让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弹孔应该是弹孔没错,可现在人活蹦乱跳的站在这儿是怎么回事? “你不会真练了金钟罩铁布衫吧?”闫薇薇一脸愕然。 只听说这功夫抗揍,没听说还能刀枪不入啊? 她原本见到孟浪毫发无损的样子,也以为子弹应该是打偏了,没想到孟浪居然真的中弹了。 “怎么可能。”孟浪翻了个白眼,然后开始一件件的脱衣服。 先是最外面的一件呢绒外套,再是一件很厚实的黑色背心,最后更里面是一件蓝色背心…… 在众人古怪的目光中,孟浪有些费力的把最后一件蓝色背心丢在地上,顿时发砰的一声,一看就异常沉重。 怪不得这家伙看起来怎么那么臃肿,原来穿了这么多层! 那名女警有些疑惑的拿起地上的两件背心仔细看了看,然后渐渐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 “汪队,这是民用的PVE纤维防刺背心,一般是一些安保企业采购的防护品,主要是用来抵挡利器,不过对子弹也有一定的缓冲作用。 这件……应该是训练用的负重服。” 她将负重服翻了过来,在背面发现了一个三指见宽的破洞。 打开负重服上的口袋,她从里面取出来一块负重钢板,只见一颗黄橙橙的弹头就镶在上面。 “这……” 包括闫薇薇在内,所有人全都一脸震惊的看着那颗弹头。 那女警看了看几处破口,脑子里似乎在还原枪击现场。 “仿54手枪用的是7.62mm圆头弹,因为粗糙的工艺问题,子弹初速较原版会有所削弱。 连续穿透两层厚实的衣物,一件防刺服,动能已经丧失了一部分,的确有可能被这块20mm钢板挡住。 不过这钢板的防护面积不足整个背部的10%,可这颗子弹偏偏正好击中了负重钢板……不得不说,你还真的是命大。” 孟浪心中暗道一声侥幸。 腰部4~5椎间盘,自己可是查了好久的人体构造图才找到的具体位置,幸亏高中生物老师这回没掉链子。 听到女警的解释,众人这才恍然。 孟浪究竟是怎么在近距离的手枪射击下完好无损的,大家总算是明白了。 可是更大的疑问又冒了出来。 你一个普通人,大晚上的穿这种东西出来? 看到所有人一脸古怪的看着自己,只穿着一件保暖背心的孟浪不好意思的笑笑。 “我平时喜欢锻炼身体,就买了件负重服锻炼体能来着,呵呵!” “负重服也就算了,这防刺服也是用来锻炼身体的?还有那个电击棍和防狼喷雾剂,出门带这些你是想去干嘛?” 闫薇薇替众人问出了这个疑惑。 “这个嘛……一个单身的男人,没有安全感很正常的吧?” 神特么没有安全感! 这理由还能再扯点吗? 倒是闫薇薇若有所思的看着孟浪,然后突然一个左手锤右手。 “哦!怪不得我上次去收租那次,你连洗个澡都要堵门…… 这就是那个什么……被害妄想症?” 众人:“……” “小雨!小雨你没事吧?” 就在这时,一个急切的女子声音传了过来。 孟浪转头看去,就见林海棠一脸焦急的朝着这边冲了过来,不过被辅警给拦了下来。 “姐姐!我在这里!”小雨看到姐姐,欣喜的挥着小手。 负责拦截闲杂人等的辅警看到是当事人家属之后,这才将林海棠放了进来。 “小雨,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林海棠脸色有些苍白的一把将小雨搂进怀里。 “我没事,多亏了闫姐姐和大叔。” 林海棠一愣,这才发现周围的人里还有熟人。 “薇薇?你们……你们怎么在这儿?” “咳咳!”汪兆平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众人。 “各位,既然当事人和相关监护人都到齐了,那就麻烦各位到警局做个详细的笔录吧。” …… 晚上十一点,警局会议室。 “2018年3月26日晚上8点,孟浪先生以电话形式提前告知房东闫薇薇小姐,出租屋附近出现可疑偷衣贼,可能危及302住户林海棠女士和林小雨小朋友的居住安全。 闫薇薇女士出于对住户安全负责的考虑,提前来到名下房产,也就是闲置的301室守株待兔。” “晚上10点15分左右,孟浪先生外出回到303室。” “10点20分左右,孟浪先生与闫薇薇女士发现犯罪嫌疑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