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其他类型>杀死那个江湖人> 第176章 看见比喜欢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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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看见比喜欢更值得(1 / 1)

没有配乐,仅仅摇动着一根能发出沙沙声的木头,和异族人一般,唱遍自己的感情和故事。

他为月亮而唱,也为姜云清而唱。

在湖面之间,明灯之下,南初七这样做真的好犯规。

但是,姜云清喜欢这样的他。

而且沉默过后,发现了一点总是被自己忽视的东西。

不仅仅是鬼街骑马时带来的熟悉感,还有抱子坞里刚好懂得他的习惯和想法。

南初七能把清虚找回来,他知道姜云清是谁。

他们肯定早在以前就见过了。

姜云清挪动身子,两人的距离更近,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南初七,像是要把对方洞穿,“我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南初七把人抱到腿上,姜云清知道的,他就喜欢自己在上面,也喜欢在某些时候被自己抱着脑袋。

天水相接一片,小舟轻轻摇曳着,似是与星河灿烂共舞,也处处回荡着南初七的哼唱,竟如此神奇。凡间难望白玉京,两人没有去往最高处,却在这里看见了漫天星辰。

明灯最终还是会落入水面,但它们燃烧时的火声,仿佛凝固了时光,将永远静止在这一刻。

姜云清搂住他的脖子,眼中的情绪比周围的明灯还要炽热,对于那个问题,心里早有了答案,因此很确定地说:“小一。你是小一。”

南初七就是当年他在宛城捡到的孩子,也知道是因为那条木剑吊坠认出了自己,所以他们的初识从来都不是初见,而是历经周折没有预谋的重逢,是以为再也不会相遇的重逢。

我与万物并生,但世与我相违,便赴山河之风,无愧于心。

所有的遗憾、曲折和隐喻,一切不经意间做过的决定,总归要在某天砸到自己头上,但姜云清走得太远,好像不怎么记得了。

万幸,宛城的大雪里,渝州的春光里,我都曾见过你的模样。

前后历经十五年,南初七终于找回了姜云清。

儿时的羁绊不足以动情,成年后灵魂上的契合才是真正的爱意。

南初七确实没怎么说过“我喜欢你”四字,而是如笑城高楼一般,说我看见你。

爱他的惊艳,就要接受他的破碎,知道他脾气不好还倔强,看过他的哭和努力,并且允许他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看见”比“喜欢”更值得。

姜云清不知道该怎么说,看向他的目光变得模糊,比当初他找回清虚还要失控。

原来有人能够从始至终地选择自己,姜云清不可谓不感动,他还感到愧疚。

十五年啊,他们真的认识很久了。

甚至在南初七看来,姜云清早就死在了红柳关。

但他依然选择等一个回不来的人。

姜云清想起过去种种,内心久久无法平静。他愿用整个意志和身体回应,荒诞一点,大胆一点,就像本该封闭的山谷接住无止无休的大风,哪怕最终会爆裂,会子虚乌有,内心里仍在叫嚣着不够。

他说对不起。姐姐出事以后,沈年收留这两个孩子,唯有南初七不肯走,固执到非要和姜云清待在一起。当时姜云清说了好多难听的话,他把恶意和委屈报复在南初七身上,明明南初七什么都没做,只是坐在小板凳上等了他一整天。

所以姜云清一点也不负责,他把南初七捡回来却没有好好养他,现在回想起那天,觉得自己非常混蛋。

南初七说了声没关系,反正他当时又不懂,就是很害怕姜云清真的会不要他。

“以前哥哥就跟我道歉了,我记得的,我不怪你。”

姜云清把脑袋枕在他肩上,身下小舟此起彼伏,像是不停地叩着他的名字,“小一,你好可怜。”

小一原本就叫小七的,是南初七小时候说话漏风,大家都听岔了。

南初七也跟着他放松下来,意有所指道:“小一长大了。”

是长大了,现在他能把姜云清抱在怀里,床榻间还能肆意折腾,颇有种以下欺上的成就感。

南初七目不斜视,声音轻到被水流卷走,说出来的话一点也不似表情的正经,“哥哥,你脸红了。”

姜云清的脸确实很红,像醉酒了似的,那股热度传入南初七的脖颈,不用看都知道,他难得害羞了一次。

年下就是好,姜云清亲手养大的。

即使年岁有些差距,是南初七怎么也弥补不了的遗憾,因为在这条路上,已经有人陪姜云清走过了,但南初七会用一颗未经雕琢的真心永远爱他。少年的感情炙热又偏执,跨越千山万水只为摘天上的月,去追一个根本碰不到的人。所以不论姜云清有过什么经历,有谁为他赴汤蹈火过,不论他是否愿意等待南初七,愿意在一段没有结局的感情上再摔一次——

南初七都不在乎,因为从身到心,当岁月交换的这一刻起,他就已经被刻上姜云清的名字了。

“我知道的,哥哥不会爱人,那我就更爱更爱你。”他慢慢说着,手往下放在姜云清的心口处,尽所有可能把自己的爱意全浇灌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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